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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同一层级内岗位等级晋升的通知

时间:2023-11-14 14:49:34来源:人事科 作者:刘伟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信院字[2011]12号)要求,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决定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同一层级内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级别

本次岗位等级晋升包括:中级十级晋升至九级,九级晋升至八级;副高级七级晋升至六级,六级晋升至五级;正高级四级晋升至三级。

本次岗位等级晋升不能破格和越级,拟考核纳入员额制人员暂不申报,其他人事代理人员参照相关规定同时申报。

二、岗位聘任年限

本级别在省厅聘任备案年限须满三年,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按整年计。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填报《信阳师范大学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附件1)。

(二)各单位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小组,教学单位不少于5人,评审专家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评审小组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三)各单位评审小组负责接收、整理本单位申报材料,对申报人员(教师岗五级、六级、八级、九级)进行评审,按照评审条件确定评审结果,并进行公示。

(四)各单位对申报正高(四级晋升三级)及其他专技岗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均可上报,同一层级有多人申报者须按业绩进行排序,由学校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申报材料受理

1.各单位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晋升教师岗五级、六级、八级、九级人员的评审结果(党政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并填写《申请岗位等级晋升人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rsc1755@xynu.edu.cn。

2.各单位按照《信阳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附件2)中岗位晋升的条件要求整理业绩材料(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岗位晋升支撑材料模板(附件3)装订成册,于2023年11月24日前统一提交申请晋升正高级三级及其他专技岗人员的支撑材料。

联  系 人:刘    伟     周    峰

联系电话:0376-6391755

地       点:综合行政楼430室 

 

人事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