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23〕761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确定王娟、何安明为我校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拟推荐人选。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日至11月8日(5个工作日)。
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或人事处反映。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6390188,人事处:6391752。
人事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