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现将我校2023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试人员基本信息(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3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或人事处反映。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6390188;人事处:6391752。
人事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