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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时间:2023-10-24 16:04:25来源: 作者:阅读:

校发〔2023〕29号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职称改革工作精神,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精神,以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3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10月25-31日)。召开学校职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3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各单位(系列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人学习河南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成立基层推评组,并于10月31日18:00前将《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人才评价开发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个人申报(11月1-7日)。申报人填写、打印word版《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到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处进行业绩认定。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请于11月3日18:00前将2篇送审论文电子版(含封面、目录及全文,须将作者单位、姓名等个人信息隐去,一篇文章生成一个PDF)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人事处人才评价开发科。

(三)基层推荐(11月8-14日)。审核申报人的申报、评审资格,组织开展材料展示(不少于3天)、答辩、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计分排序和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推荐排序,完成基层推荐工作。

《信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职称评审排序推荐表》《信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统计表》于11月14日18:00前报送至人事处人才评价开发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材料展示(11月15-17日)。学校组织所有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各单位(基层推评组)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展示材料。

(五)材料报送(11月20-21日)。

1.申报人提交材料:

①评审简表原件1份;

②相关部门业绩成果认定单原件1份;

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现任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④任现职以来符合要求的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出版的著作原件,承担的项目结项证书原件,成果获奖证书原件,专利证书原件;

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实后退回);

⑥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本人留存扫描件;

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仅限40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

⑧信阳师范大学职称评审答辩评议表原件1份。

2.基层推评组提交材料:

①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②信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职称申报材料公开展示签到表;

③信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职称评审排序推荐表;

④信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统计表;

⑤2023年度职称评审基层推评工作总结报告;

⑥申报人评审简表扫描件(一个人生成一个PDF,一个基层推评组压缩成一个文件夹)。

⑦其它材料。如破格申报须由所在单位撰写提交其在教育教学诸方面的突出表现和业绩成果专题报告1份。

以上材料请于11月21日18:00前报送人事处人才评价开发科。同时,基层推评组提交材料的③、④、⑥三项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材料复核(11月22-30日)。学校对申报人的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复核,校学术评价考核组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计分进行复核。

(七)学校评审(12月份)。召开学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会。

二、申报审核办法

按照河南省职称改革精神,今年继续使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评审。学校为有效申报人建立职称申报系统账号,账号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最后一位若是“X”,须大写),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信息。申报人须在学校评委会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应在学校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申报人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 打开“快捷通道-职称评审”栏,点击登录“职称申报系统”。

为便于工作开展,申报人还需按照往年的要求提供材料,职称申报系统录入工作另行通知。

三、申报资格及业绩条件审核

申报人的申报条件由各基层推评组负责审核,人事处复核。申报人的业绩条件由各基层推评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审核。申报人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由人事处负责审核。青年教师(40周岁及以下)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辅导员(班主任)、社团指导教师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挂职、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由各单位负责审核,相关主管部门复核。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规定,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学校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初定问题。从2020年1月1日起,所有初级职称均不再评审或转评,通过初定和考核认定方式进行。初定工作另行安排,请留意相关工作安排通知。

(二)资格确认问题。凡我校新入职教师,在入职我校前已取得的职称,均须参加我校的职称资格确认。来校后原职称与现岗位或从事专业不一致的,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转评为与现岗位或从事专业一致的职称,转评后方可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资格确认工作另行安排,请留意相关工作安排通知。

(三)转换系列(专业)人员申报评审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转岗后应取得新的业绩成果,转岗前的业绩成果适当参考,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业绩变更问题。已提交学校的材料,若出现业绩变更,须经个人申请、基层推评组同意、相关部门进行业绩认定、基层推评组公示等程序,基层推评组须报送公示无异议书面说明和积分变化后重新排序推荐的《信阳师范大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统计表》。

(五)关于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问题。符合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或者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申报条件按照《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执行。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0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可单独申报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相关文件可在人事处主页-“规章制度”-“职称管理”栏目下载。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职称评审涉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基层推评组,指定工作秘书,精心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合理统筹,确保职称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

(二)规范程序。申报人及所在单位(系列)要严格按照申报评审条件、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严肃认真对待职称申报工作,认真把关、严格审核、规范程序。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和学校现行政策执行。

(三)加强监督。学校成立职称申报与推荐评审监督组,全程监督本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学校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纪律的意见》(信院纪发〔2014〕5号)纪律要求组织开展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联  系 人:徐柏林

联系电话:6391589,13782991262

地       点:综合办公楼428

邮       箱:zck1589@xynu.edu.cn

 

附件:1.信阳师范大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主管部门分布表

          2.信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日程安排

          3. 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4.信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职称评审排序推荐表

          5.信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统计表

          6.信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职称申报材料公开展示签到表

          7.2023年度职称评审基层推评工作总结报告模板

          8.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9.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10.信阳师范大学职称评审答辩评议表

          11.信阳师范大学职称申报与推荐评审监督组

          12.评审简表(样表)

          1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阳师范大学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