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信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信人社办函〔2023〕64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确定于永生、李然、陈杰(马克思主义学院)、宫安东、夏金梅、郭敏、韩会丽(以姓氏笔划为序)为我校2023年信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拟推荐人选。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5个工作日)。
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或人事处反映。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6390188,人事处:6391752。
人事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