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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2022学年度新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期满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3-09-20 10:59:53来源:人事科 作者:刘伟阅读:

各单位: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校《关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的暂行规定》精神,现就2021-2022学年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来校工作的教职工。

二、考核时间

2023年9月21日至9月26日。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对试用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填写《信阳师范大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期满考核表》(附件1)。

(二)所在单位对被考核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确定试用期期满考核等次。

(三)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学校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期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合同继续履行,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被考核对象试用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慎重确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结果经学校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期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人事处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所在单位,将《信阳师范学院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期满考核表》存入被考核人个人档案。

(三)相关单位于2023年9月26日前将《信阳师范学院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期满考核表》及《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期满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报人事处人事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sc1755@xynu.edu.cn。

联系人:刘   伟         周   峰

电   话:6391755     6390357

地   点:综合办公楼430室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