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3﹞140号)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公示已结束)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或人事处反映。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6390188;人事处:6391752
人事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