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促进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信院字〔2015〕132号)《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实施办法》(信院字〔2020〕35号)精神,学校开展了2023年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项目资助对象遴选工作。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审,共选拔“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项目B类人选1人、“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A类人选22人、B类人选17人,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5月12日。(公示已结束)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到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或人事处。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6390188;人事处电话:6391752。
人事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