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实施办法》(信院字〔2020〕35号)(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资助对象遴选工作。
请申请人按照文件要求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并提供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支撑材料模板》(附件3)附申请书后装订成册。所有科研业绩均须以我校为第一产权单位,论文、省部级项目要求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其中国家级、省部级项目需提供立项和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论文需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1份,论文被收录的,应提供收录证明复印件1份。
申请人所在单位分别汇总申请青年项目A类和B类人员信息,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连同申报材料于11月12日前统一报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rscszk@xynu.edu.cn。
联系人:刘 伟
电 话:6391752
地 点:综合办公楼429房间
附 件:1.《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实施办法》
2.《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书》
3.支撑材料模板
4.《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人员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