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规定的相关系列受理委托评审时间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21年度非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
1.学校职称工作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非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与基层推荐工作。
2.各非教师系列职称主管部门成立基层推评组,并于10月12日前将《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职称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各基层推评组按照学校规定负责受理申报人申报,审核申报人申报条件与评审条件。
4.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研究安排后续评议推荐和委托评审工作。
5.各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与评审条件,应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行的对应系列规定要求,申报人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职称评审”栏点击查看。
6.按照河南省职称改革精神,今年继续使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评审。为便于工作开展,申报人还需按照往年的要求提供材料。《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填写word版,《评审表》须通过职称系统打印,不再单独填写。学校待推荐结果产生后,为推荐人选建立职称申报系统账号。账号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最后一位若是“X”,须大写),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申报人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信息,待全部审核程序完毕后,再通过系统打印本人《评审表》,然后到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个人须在学校委托评审的各对应评委会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应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申报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打开“快捷通道-职称评审”栏,点击登录“职称申报系统”。
7.人事处负责复审申报条件,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审核业绩条件。
8.申报人将审核后的申报条件、业绩条件等资格、业绩证明材料报送所在系列基层推评组。基层推评组对照标准审核申报人申报与评审条件,组织材料展示、答辩等环节工作,综合评定、排序报送推荐人选。材料展示不少于3天。基层推评组于10月15日18:00前将排序推荐的《信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排序推荐表》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职称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9.学校召开非教师系列推评会,审核评议申报人材料、水平,在学校下达的评审计划数限额内确定推荐人选。
10.学校成立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监督组,全程监督本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11.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二、需提交材料
1.《评审简表》原件1份;
2.相关部门业绩成果认定单原件1份;
3.现任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原件,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实后退回);
5.任现职以来符合要求的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出版的著作原件,承担的项目结项证书原件,成果获奖证书原件,专利证书原件;
6.《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本人留存扫描件;
7.《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8.《信阳师范学院申报材料公开展示签到表》;
9.基层推评组推荐工作总结报告(含排序推荐结果);
10.《信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排序推荐表》;
11.《信阳师范学院申报职称答辩评议情况表》2份。本人暂时留存,与《评审表》一起提交。
若有关证书原件在人事处存放的,个人不再提供,学校统一核查。
三、有关政策说明
1.委托评审问题。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政策,自主评审单位无法组建有关系列评委会时,可委托相关系列评委会评审。我校因无法组建各非教师系列评委会,所以须委托河南省相应系列评委会代为评审。
2.初聘问题。从2020年1月1日起,所有初级职称均不再评审,通过初聘和考核认定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初聘相应中级职称。初聘工作另行安排,请留意相关工作安排通知。
3.资格确认问题。凡我校新入职教师,在入职前已取得的职称,均须参加我校的职称资格确认。来校后原职称与现岗位或从事专业不一致的,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转评为与现岗位或从事专业一致的职称,转评后方可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资格确认工作另行安排,请留意相关工作安排通知。
4.转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工作岗位及职称系列变动后,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的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职称。
转岗后的职称晋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也予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转评工作随职称评审工作进行。
5.人事代理人员职称评审问题。根据我省相关职称政策规定,从2019年起,在河南省工作满6个月且签订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均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职称评审。
6.任职年限问题。根据2021年河南省职称工作安排规定,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2020年已过渡一年,该政策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不再过渡。
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7.网络媒体上发表作品问题。对在知名网络媒体或平台帐号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相关系列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若有申报人提交此类文章,点击率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鉴定,文章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文章的内容与水平等其他事项按照河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8.省各非教师系列主管部门大都会发布该系列职称评审的相关通知。具体工作要求及最新申报评审条件要求,请申报人及时关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职称评审”栏和省各系列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联 系 人:徐柏林
联系电话:6391589
办 公 室:综合办公楼428办公室
邮 箱:zck1589@xynu.edu.cn
附件:1. 非教师系列主管部门分布表.docx
2. 2021年度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日程安排表.docx
3. 信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排序推荐表.docx
4. 职称推荐评审诚信承诺书.docx
5. 各单位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6. 信阳师范学院申报材料展示签到表.docx
7. 信阳师范学院申报职称答辩评议情况表.docx
8. 信阳师范学院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监督组.docx
9.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10. 《评审简表》样表A3版.doc
信阳师范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