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二批享受信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信人社办函〔2021〕27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确定李蕊,高军波,韩英波(以姓氏笔画为序)为我校第二批享受信阳市政府特殊津贴拟推荐人选。
公示期自2021年8月25日至8月31日(5个工作日)。
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或人事处反映。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6390188,人事处:6391752。
人事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