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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博士后留豫来豫安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12 17:13:05来源:人事科 作者:刘伟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博士后招收经费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匹配经费安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度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研究期满出站并已办理入职手续的留豫来豫博士后人员。   

 二、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申报表》(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同步报送)。

 (二)《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汇总表》(报送电子版即可)。

 (三)证明材料:

 (1)博士后人员工作进站审批表、期满出站审批表和博士后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并加盖人事处公章;

 (3)国(境)外留学回国博士后申请安家经费(需国外博士后研究时间一年以上),需要提供博士后研究机构出具的证明(包含研究时间及地点)并在国内合法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和翻译证明材料(包含研究项目、时间、地点等内容),同时,出具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各一份;

 (四)有关要求:以上材料必须同时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和相关扫描件。

 三、其他事项

 (一)以上各项申报材料请各学院统一汇总,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8月26日上午11:30前报至人事处人事科,逾期不候。

 (二)各相关学院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组织博士后开展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及时申报。

 (三)按照“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本次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填报人要对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性负责,各学院须严格把关、逐项核实,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哪个环节出问题,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填报人自行承担失信行为带来的相应责任。

 (四)科研学术成果申报实行代表作制度,学术论文、获得奖项、科研成果等,每项不能超过3个,由高一级向低一级(即国家、省、市或县)依次写明。

 联系人:刘    伟    徐柏林

 电   话:6391755

 邮   箱:rsc1755@xynu.edu.com

 地   点:综合办公楼430房间

 附   件: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申报表及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