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请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一批信阳市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信组通〔2021〕2号,见附件)精神,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人选的推荐工作,择优向学校推荐不超过1人,并将相关推荐材料于3月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rschszk@126.com。
联系人:高彦伟 王道歆
电 话:6391752 6390352
地 点:综合办公楼429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一批信阳市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