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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首批)“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项目资助对象终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06 15:59:46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作者:高彦伟阅读:

各单位:

根据《关于聘任“南湖学者”的通知》(信院字〔2016〕35号)和《关于公布“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名单的通知》(信院字〔2016〕36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首批)“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项目资助对象终期考核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度南湖学者B类及青年项目A、B类资助对象。

二、业绩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考核办法

(一)个人总结。南湖学者资助对象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终期总结报告》(附件1,一份),青年项目资助对象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终期考核表》(附件2,一份)。

所有资助对象均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项目资助对象资助期内业绩统计表》(附件3,一份),并提供五年资助期内取得业绩的支撑材料。

总结报告(考核表)、业绩统计表和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支撑材料复印件按照统计表内的顺序依次排序,并用铅笔在统计表备注栏标注页码。其中论文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项目提供立项证书(通知)复印件,奖励、专利等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单位审核。所在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资助对象的业绩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

(三)学校考核。学校组织专家对资助对象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四、相关要求

考核材料由所在单位于3月5日前统一报至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rschszk@126.com。

联系人:高彦伟    王道歆

电  话:6391752   6390352

地  点:综合办公楼429房间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终期总结报告》

2.《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终期考核表》

3.《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项目资助对象资助期内业绩统计表》

 

人事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