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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2020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时间:2020-10-19 16:23:10来源:职称科 作者:余伟阅读:

信院字[2020]135号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职称改革工作精神,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精神,以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20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10月19日-22日)。召开学校职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各单位(系列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人员学习河南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成立基层推评组织。各单位基层推评组以之前报送的领导小组名单为准,若有调整的单位或尚未成立基层推评组的主管部门,请于10月23日18:00前将基层推评组名单报送人事处职称科。

  (二)个人申报(10月23日-11月5日)。申报人填写、打印word版《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到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社科处进行业绩认定。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请于10月30日11:40前将2篇送审论文复印件(将作者单位、姓名等个人信息隐去后每篇论文复印2份,复印件包含期刊封面和论文正文)报送人事处职称科。

  (三)基层推荐(11月5日-12日)。审核申报人员申报、评审资格,组织开展材料展示(不少于4天)、答辩、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计分排序和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推荐排序,完成基层推荐工作。

《信阳师范学院2020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排序推荐表》《信阳师范学院申报材料公开展示签到表》于11月12日18:00前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职称答辩(11月13日)。正高级及破格申报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职称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材料展示(11月14日)。学校组织所有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在艺术楼一楼报告厅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为9:00—17:00。请各单位(基层推评组)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展示材料的管理。

  (六)材料报送(11月16-17日)。报送材料有:

  1.《评审简表》原件1份;

  2.相关部门业绩成果认定单原件1份;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现任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原件,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任现职以来符合要求的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出版的著作原件,承担的项目结项证书原件,成果获奖证书原件,专利证书原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实后退回);

  6.《信阳师范学院申报材料公开展示签到表》;

  7.《信阳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统计表》;

  8.基层推评组推荐工作总结报告(含排序推荐结果);

  9.《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10.《信阳师范学院申报职称答辩评议情况表》原件2份。本人暂存,与《评审表》一起提交。

  11.其它材料。如破格申报人员由单位就其在教育教学诸方面的突出表现和业绩成果撰写的专题报告1份等。

  若有关证书原件在人事处存放的,个人不再提供,学校统一核查。

  以上材料请于11月17日18:00前报送人事处职称科,同时,第1、7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材料复核(11月18日-30日)。学校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复核;校学术评价考核组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计分进行复核;各申报人通过系统打印《评审表》。

  (八)学校评审(12月上旬)。召开学校教师系列评审会。

  二、申报办法

  按照河南省职称改革精神,今年继续使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评审。为便于工作开展,申报人还需按照往年的要求提供材料。《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填写word版。从今年起,《评审表》须通过职称系统打印,不再单独填写。申报人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信息,待全部审核程序完毕后,再通过系统打印本人《评审表》,然后到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个人须在学校评委会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应在学校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申报人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 打开“快捷通道-职称评审”栏,点击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学校将为有效申报人建立职称申报系统账号,账号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最后一位若是“X”,须大写),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职称申报系统录入工作另行通知。

  申报人职称申报与评审条件,应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行的对应系列规定(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职称评审”栏查看)和《信阳师范学院2019-2021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试行)》《信阳师范学院辅导员职称申报评审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

  三、申报资格及业绩条件审核

  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由各基层推评组负责审核,人事处复核。

  申报人员的业绩条件由学校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审核。

  四、有关政策说明

  (一)初聘问题。从2020年1月1日起,所有初级职称均不再评审,通过初聘和考核认定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初聘相应中级职称。初聘工作另行安排,请留意相关工作安排通知。

  (二)资格确认问题。凡我校新入职教师,在入职我校前已取得的职称,均须参加我校的职称资格确认。来校后原职称与现岗位或从事专业不一致的,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转评为与现岗位或从事专业一致的职称,转评后方可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资格确认工作另行安排,请留意相关工作安排通知。

  (三)转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的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职称。

  转岗后的职称晋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也予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高校教师系列内部现职称专业不是医学、外语、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的人员,申报评审以上专业时需同级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以上专业高一级职称,其他专业之间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工作随职称评审工作进行。

  (四)人事代理人员职称申报评审问题。根据我省相关职称政策规定,从2019年起,在河南省工作满6个月且签订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均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职称评审。

  (五)任职年限问题。根据2020年河南省职称工作安排规定,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申报其他级别职称,任职年限规定不变。作为过渡,2020年仍按照原规定4年执行,该政策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

  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六)在网络媒体上发表作品问题。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要求,从2020年起对在国家级知名网络媒体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相关系列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若有申报人提交此类文章,点击率由网络中心负责鉴定,文章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文章的内容与水平等其他事项按照河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七)业绩变更问题。已提交学校的材料,若出现业绩变更,须经个人申请、基层推评组签署意见、相关部门进行业绩认定、基层推评组公示等程序进行,基层推评组须报送公示无异议书面说明和积分变化后重新排序推荐的《信阳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统计表》。

  (八)《评审表》打印问题。2020年,根据省人社厅要求,《评审表》均须从职称系统中打印,不得另外填写纸质版。申报人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填写完毕相关信息,待全部审核程序完毕后,通过系统打印本人《评审表》,然后到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九)横向科研项目问题。根据学校学术评价考核办法规定,现就横向科研项目问题做以说明。横向科研项目的数量、计分问题均适用于申报高校教师系列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高级职称人员,其他申报人员不计数、不计分。横向科研项目和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为学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是指为学校实现的技术收入,不包括该项目本身的研究经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达到规定技术收入计分问题,也仅限于申报高校教师系列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高级职称人员,其他申报人员只在数量上计分,累计技术收入不计分。

  (十)教师资格证问题。凡申报评审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人员)职称人员,均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得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人员)职称。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职称评审涉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基层推评组,指定工作秘书,精心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确保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规范申报。申报人及所在单位(系列)要严格对照河南省申报评审条件及工作要求,严肃对待职称申报工作,规范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及所在单位(系列)要对申报材料和推荐结果进行诚信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三)加强监督。学校成立职称申报与推荐评审监督组,全程监督本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学校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纪律的意见》(信院纪发[2014]5号)纪律要求组织开展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联  系  人:余   伟    秦乐阳

  联系电话:6391589  6390359

  地       点:综合办公楼428办公室

  邮       箱:xysyrsczck@163.com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主管部门分布表

             2.信阳师范学院2020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申报排序推荐表

             3.信阳师范学院申报材料公开展示签到表

             4.信阳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统计表

             5.《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6.《信阳师范学院申报职称答辩评议情况表》

             7.信阳师范学院职称申报与推荐评审监督组

             8.信阳师范学院2020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日程安排

             9.《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0.《评审简表》(样表)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