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我院2006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6]96号)要求,依照《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信院字[2001]12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06年度考核工作以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与学校的评建工作和更名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做到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起到激励和督促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的作用。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院教职工,分为处级干部、科级及以下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工人三个层次,以总支(直属支部)为考核单位进行。处级干部的考核由组织部按有关规定进行。2006年新参加工作的本、专科生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新调入人员的考核,由现工作单位进行,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调动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上半年批准退休的人员,不进行考核,下半年批准退休的人员,原则上进行考核。
后勤服务总公司人员的考核由其参照学校的精神自行组织。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4%以内。优秀等次数额应按处级干部、科级及以下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工人三个层次分配使用,不得相互挤占。对于那些德才表现、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差的人员,要严格按考核标准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得迁就照顾。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年度考核要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实行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的基本程序仍按《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要继续实行考核结果反馈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考核结束后,各单位应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学校要对单位的考核进行检查验收,防止走过场,以保证考核的质量。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要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使其与职务晋升挂钩,与表彰奖励挂钩,与工资待遇挂钩,使考核制度真正成为激励、引导教职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有效手段。对于当年被确定为优秀和合格等次的人员,可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对于当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等次的人员,第二年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对于当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予以批评教育;对于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予以辞退。各单位要把奖励表彰工作与考核结果的使用结合起来,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和产生,原则上从考核优秀人员中遴选。
六、考核工作的时间安排
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从2006年12月25日开始,到2007年2月3日结束。请各考核单位于2007年2月3日前将年度考核结果(包括各单位年度考核总结、考核登记表、优秀人员《平时考核登记手册》等)报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此通知
附件:一、2006年度考核日程安排
二、科级及以下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工人优秀等次名额分配
信阳师范学院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一:
2006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12月25日——12月29日 学习动员和个人总结。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报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2月30日——1月25日 综合评价和呈报考核意见。各考核单位根据考核对象的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提出考核评语,明确考核等次,公示考核结果,并把考核结果(包括各单位年度考核总结、考核登记表、优秀人员《平时考核登记手册》等)报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月26日——2月3日 学校审核考核意见和等次,总结考核工作,整理考核材料,上报考核结果。
附件二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