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政法学院: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关于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暂行规定》(信院字[2002]058号)文件精神,你单位校级特聘教授首次三年聘期已届满,学校将对其进行期中评估。现将有关评估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起止时间 宋新宇同志为2004年5月至2006年3月;李学志、刘彦明、杨云善四位同志为2004年5月至2007年4月;魏文辉同志为2004年6月至2007年5月。 二、评估形式及内容 评估工作由学校特聘教授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就特聘教授协议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对以上五位同志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后两年是否续聘的基本依据。 三、提交材料要求 填报《信阳师范学院特聘教授任期(中期)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一式3份(电子版一并提交),并提交业绩材料原件。 四、提交材料时间 2007年7月6日至15日 五、提交材料地点 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特聘教授任期(中期)工作总结报告》(点击右上角附件下载)信阳师范学院 二○○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