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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0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时间:2007-09-03 09:18:01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2007年职称改革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0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安排我校200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9月4 -7日) 1.学校召开职称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部署我校2007年度职称工作。(9月4日) 2.各系(院、部)和职务系列主管部门(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分布见附件1)成立考核推荐工作小组(3-7人),并报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9月5日-6日)3.各单位传达学校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有关文件:①相关职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例;②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07]6号);③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规范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职[1997]11号);④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厅、人事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以上文件均可在人事处主页下载)(9月5 -7日) 二、个人申报和单位考核推荐(9月8—16日) (一)个人申报(9月8—11日) 1.专业技术人员以系(院、部)和职务系列主管部门为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有关单位根据申报情况登记申报人员名单(注明申报类型:正常、破格、单列、直接认定),到职改办领取评审表(高级一式三份,中级一式二份,此表系存档材料须用黑水笔或蓝黑水笔填写,且不要复印)或从人事处主页下载评审表用计算机打印(打印时必须用8K复印纸拼页打印,否则不予接收)。(9月8日) 2.申报人如实填写《评审表》,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填写职改办和个人联系电话,在“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提交申报材料。(9月11日) (二)系(院、部)和职务系列主管部门考核推荐拟晋升高、中级职务人选。(9月12—17日) 1. 将申报人员的《评审表》、《评审简表》报送教务处、科研处审核教学、科研情况。(9月12—14日) 2. 公开展示申报人员的全部申报材料并由职改部门加盖展示章,未经展示的材料一律不准上报。地点:统一安排在科技馆学术报告厅,各单位派专人负责,保证材料安全。(9月15日) 3.答辩(9月16日) 申报中级及副高级职务者,均须在所在系(院、部)或相应职务系列推荐小组进行答辩。申报人所在系(院、部)或相应职务系列推荐小组对答辩人要作出总体评价,并区分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切实发挥答辩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 4.各单位汇总各个申报人员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生成《资格审查表》后,逐项核对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书等,进行资格审查。在“聘任时间”栏须同时注明资格取得时间和聘任时间;在“外语考试情况”栏须注明考试的年度、语种、等级、考试成绩(考试合格或免试)情况。 5.推荐小组推荐拟晋升高、中级职务人选。(9月16-17日) 三、职改办接收各单位推荐材料(9月18—19日) (一)应提交的材料 1.各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情况报告、民主推荐结果、资格审查表。 2.《评审表》(第14页由基层单位填写,人事处审核、签章,“年度考核结果档次”栏目填写,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填写近5年考核结果,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填写近4年考核结果。“任期考核结果”栏目填写,若有2个或2个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无考核“不合格”的填写“优秀”,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无考核“不合格”的填写为“优良”,若年度考核全为“合格”的则填写“合格”;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可以在人事处主页查询;第15页不填,附《答辩评议表》;第16页“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目填写,若申报高级及非教学系列中、初级则由学校填写,申报教学系列中、初级由所在系(院、部)填写并签章。 3.《评审简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Email至rschzgb@126.com),《评审简表》要求用《河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 4.年度考核结果(高级近5年、中级近4年,单位必须按照人事处主页提供的考核结果严格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印章) 5.最高学历证书及第一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6.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聘任证书过期的,比须办理续聘手续) 7.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书或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送专家鉴定的论文篇目并提供隐去姓名和单位的鉴定论文复印件两份(用A4复印纸复印)。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单列岗人员鉴定2篇。 11.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或证明,以及其它能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如:教学效果评估材料、科研项目任务书及其鉴定材料等。 12.参加省有关职务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10份。 13.任职年限破格人员、拟单列岗位人员,提交反映其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1份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 14.申报教授职务人员,提交2名以上校外本专业具有教授职务人员的审核推荐意见(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14.申报教师职务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复印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 15.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及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16.直接认定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直接认定审核表》一式3份,专题报告1份,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聘书、外语合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关业绩材料原件和其它材料(如:教学效果评估材料、近5年任课情况证明、部分教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等)。 (二)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归类整理后,统一报送: 1.《评审表》内含:业务自传、破格专题报告、破格同行专家推荐意见、答辩表。 2.评审简表。 3.下列材料装订一册(分类整理、编排页码、制作目录, 封面为“ХХХ同志ХХ 资格申报条件、评审条件材料”。) 申报条件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由人事处审核签章的年度、任期考核结果。评审条件材料包括:

①由教务处审核签章的教学评估材料,附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量表(格式参照评审简表)和教案。 ②论文目录(按重要性列表,格式、排序同评审简表;),由科研处审核签章。 ③著作、教材目录(要求同“论文目录”)。 ④科研项目目录及项目批件、鉴定材料。(要求同“论文目录”,已完成的项目排在前,其它项目排在后) ⑤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目录(要求同“论文目录”)及证书复印件。 ⑥综合奖励证书复印件。 4.所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另用文件夹(燕尾夹)卡紧,同复印件顺序保持一致;所提交的论文著作、教材等原件,送审论文、著作排在前面(注:“送审”字样),其它材料按目录排序。 (三)接收材料日程 18日上午:数学院、物电院、化院、计算机系、建工系、网络中心; 18日下午:体育系、生科院、城环系、经管院、政法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实验系列、管理学科; 19日上午:教科院、文学院、外语系、音乐系、美术系、历史系、传媒系、马列部、大外部、德育学科; 19日下午:图书资料系列、中小学系列、工程系列、研究系列、卫生系列等。 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日程要求报送有关评审材料,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四、学校考核推荐拟晋升高、中级职务人选(9月20—26日) 1.职改办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9月20日) 2.聘请校外专家对申报教授职务人员提出审核推荐意见。 3.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教授职务人员进行答辩,同时随机抽取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答辩复查。(9月21日) 破格申报教授职务或申报教师系列以外的其他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到高评委会答辩,答辩时须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地点由高评委会另行通知。 4.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直接认定副教授职务人员进行教学质量评价。(9月22日) 5. 学校召开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会议,推荐拟晋升高、中级职务人选。 五、整理上报推荐人员的材料。(9月底) 六、筹备召开学校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10-11月) 七、有关要求 1.各系(院、部)和职务系列主管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单位或系列设岗意见和各项考核推荐工作,向学校提交推荐人选的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评审表》、《评审简表》中所填写的工作质、量和业绩等情况,均须有可靠的旁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和弄虚作假的材料,各系(院、部)和职务系列主管部门以及职改办可以拒收。职改办不受理除各系(院、部)和有关职务系列主管部门以外的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交的材料。 2.各系(院、部)和有关职务系列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公开展示、组织答辩,学校将派人前往了解其展示和答辩情况。各单位在进行公开展示时,要热情接待校内其它单位前往参观的人员。 3.强化责任,严肃纪律。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负责;教务处、科研处分别对申报人的教学情况和科研情况负责;人事处对申报人的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岗位、外语材料、考核结果等情况是否属实负责。 申报人要如实填报和提供有关材料,有关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审核和签署意见。发现问题,按豫人[2002]30号文件处理。 4.申报人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有关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本年度评审时无效。 5.为适应职称管理信息化的需要,2007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将继续使用 “河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到http://www.hnzc.gov.cn/glsoft/hnzcgr_setup.exe下载“河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软件,并按软件要求规范录入、打印、上报《评审简表》和《资格审查表》(录入系统中“主管单位代码”为“19018”、“单位代码”为“19018006”)。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报送用“河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的与纸质《评审简表》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答辩评议表》、《直接认定审核表》等表格,请从人事处主页上下载。 6.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上级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分布 2.高教系列高评会专业(学科)设置(27个)

信阳师范学院

二○○七年九月一日


附件1:

信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分布

序号职务系列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备注
1高校教师系列(管理学科、德育学科、实验岗位除外)各相关系(院、部)
2管理学科组织部
3德育学科宣传部
4实验学科教务处
5图书、资料系列图书馆
6编辑系列学报编辑部
7经济、统计、会计系列财务处不需成立考核推荐小组
8审计监审处
9档案系列院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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