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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和电子信息数据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07-12-07 17:06:29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位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老师: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办公室的最新通知要求,我校向省教师资格办提交材料的时间是13号,请各位老师务必于12月10日上午将规范整理的材料交到人事处师资科,便于人事处公示,按期不能提交者,后果自负。

电子信息数据须在提交纸质材料时同时提交,该数据使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录入系统”软件录入,软件可在人事处主页下载(软件安装后,机构设置中的机构编码设置为 “001”,机构名称设置为“河南省教育厅”,登录密码为“jszg”)。数据录入时,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批录入,应在“认定信息”模块下的“修学教育学、心理学情况”栏目内分类注明情况:其中“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专业毕业”和“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其他特许条款”。数据录入完毕,选择“生成上报数据”菜单,生成一个*.MDB格式的文件,通过电子邮件Email至xyjszg@126.com

此通知

人事处

2007.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