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老师: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办公室的最新通知要求,我校向省教师资格办提交材料的时间是13号,请各位老师务必于12月10日上午将规范整理的材料交到人事处师资科,便于人事处公示,按期不能提交者,后果自负。
电子信息数据须在提交纸质材料时同时提交,该数据使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录入系统”软件录入,软件可在人事处主页下载(软件安装后,机构设置中的机构编码设置为 “001”,机构名称设置为“河南省教育厅”,登录密码为“jszg”)。数据录入时,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批录入,应在“认定信息”模块下的“修学教育学、心理学情况”栏目内分类注明情况:其中“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专业毕业”和“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其他特许条款”。数据录入完毕,选择“生成上报数据”菜单,生成一个*.MDB格式的文件,通过电子邮件Email至xyjszg@126.com。
此通知
人事处
2007.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