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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工人技师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3-03 18:33:52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工考[2008]4号)、《关于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工考[2008]3号)和信阳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信人工考〔2008〕l号)精神,现将2008年我院工人技师考核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技师考核的工种为家禽饲养等10个工种(工种目录详见附件1)。技术等级考核的工种是指“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总表”所规定的工种。

(二)200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

(三)申报技师资格考核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

2、2002年12月31日前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相同工种高级工证书,并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

3、技工学校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毕业。对具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高级工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四)申报技术等级考核应具备以下条件:

1、除政策性安置和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以外,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应逐级申报技术等级考核,不得越级申报。

政策性安置和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按照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工考[2006]16号)关于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时间的规定,一次性确定申报技术等级进行考核,以后应逐级考核。

2、获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自愿参加升级考核。

(1)2002年9月30日前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2)2002年9月30日前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3、2008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的技术工人,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4、破格申报技师或技术等级考核的条件。

(l)对于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证书后,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技术革新和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及其以上成果证书、或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10名的工人,可提前2年申报上一技术等级考核,提前3年申报技师考核。

(2)取得厅(市)级成果证书或在厅(市)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可提前1年申报技师考核。

(3)对荣获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按省人事厅豫人工考[2008]1号文件精神,现为初级工、中级工的,可免予考核,直接晋升中级工、高级工。

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从事本工种的时间计算到2008年12月31日。

二、报名、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一)报名要求

1、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技师)考核报考申请表》(附件2下载),3月5日前交到人事处劳资科,同时上交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和相关费用(含报名费、培训费和教材费(价目表见附件3));

2、3月7日下午,到人事处劳资科领取信息卡,进行信息卡涂卡培训;

3、3月10日上午,上交信息卡,提供相关材料:(1)升级考核需提供技术等级证书;(2)按破格条件申报的,还需提供相关的破格材料。

4、3月11日,劳资科汇总上报信阳市人事局。

(二)考试时间

技术等级理论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9月6日上午。8:00一9:30为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0:00—11:30为专业知识考试时间。

技师理论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9月7日上午。8:00一9:30为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0:00—11:30为专业知识考试时间。

(三)考点设置

技师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的考点设在信阳市(县以下不设考场),其中人数较少的工种,由省工考中心统一安排。技术等级考核的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考点,本着为工人提供方便、减少费用的原则,分别设在县(区)以上政府部门所在地。

三、技术业务水平培训及考核

(一)技术业务水平培训等候通知。

(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技术业务理论考试

1、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应在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前进行。考核标准采取定量评分的办法,可针对不同工种岗位特点,具体明确评分标准。实际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

2、技术业务理论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3、技师考试由省工考中心统一命题制卷、统一安排考试时间、统一评卷;技术等级考核理论考试,基础知识和39个专业知识试卷的命题、印卷工作由省工考中心负责,其它专业工种的命题印卷工作由市工考办负责,全市实行统一评卷。

(三)合格人员的确定

1、合格人员确定的原则:技师是以省辖市为单位(技术等级以市、县、区为单位),采取单科合格线和总分排序相结合的办法,对同考点、同工种、同等级的参考人员实行合格率控制。

2、评卷结束后,市人事局根据考试情况分县区制定单科合格线,结合总分排序确定中、初级工合格人员;高级工和技师合格人员有省工考中心确定。各单位根据下发的合格人员名单办理资格证书以及相关手续。

四、工考费用

根据原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现改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考务费的通知》(豫计收费〔2001〕(1612号)、《河南省党政机关短期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2303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评审和<技师资格证书>收费问题的函》(豫发改收费函〔2004〕500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工人技术等级报名费、考务费、证书费每人65元;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培训费、考核评审费分别为每人415元、315元、272元、225元。

由省六个行业部门统一培训考试的工种,报名资格审查费每人5元交同级政府人事部门,除收取5元报名费外,一律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1、 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2008年技师考核工种目录及试卷名称表

2、 《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技师)考核报考申请表》

3、 2008年工考培训教材价目表

信阳师院人事处

二OO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