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2008年度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推荐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08]498号)(见附件)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豫高教[2004]240号)的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有为振兴河南高等教育事业以及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做贡献的奉献精神; 3、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教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4、业务水平较高。在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积极参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等领域的探索与实践,并在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同学科领域专家公认的创新性成绩,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著作或在技术开发、科研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的科技成果。 5、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获资助后拟开展的研究项目有创新性构想。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校级重点学科的骨干教师和承担有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所在学科的骨干教师。 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奖励基金、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二、资助对象人选的推荐办法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本次推荐名额为4人,实行限额申报。 申请人填报《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各学院(部)根据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向学校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教学水平进行评审并确定资助对象推荐人选。 三、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 1、申请人需按《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的格式与要求,规范打印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并提交电子版1份;
2、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1份,且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 4、科研成果复印件清单1份(包括科研项目复印件清单、论文\论著复印件清单、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具体格式见附件); 5、以上材料(科研成果复印件清单除外)按照项目申请书、学位证和任职资格证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并于2008年9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此通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3、科研成果复印件清单 (以上内容请点击右上角“附件”下载后解压缩)
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