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08年新录用毕业生都已报到上班,现需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请通知其本人到人事处办理协议签订手续。
1.人员范围:2008年录用的、尚未签订服务协议的所有毕业生(含教学、教辅、辅导员和管理岗位人员)。
2.新录用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协议签订手续。
3.签约时间:2008年10月23、24日
4.签约地点:人事处人事科(综合办公楼428房间)
5.电话:81755
此通知
人事处
2008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