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院字[2009]25号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贯彻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意见》(豫职改字[1991]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办法》(豫职改字[1993]73号)、《关于完善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2006]2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过对马云、张斯荷等40位同志德能勤绩等方面的全面考核,马云同志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张斯荷同志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谢文全、王海丽等38位同志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马云同志的任职资格时间连续计算;张斯荷、董建义、张磊、张宗领等4位同志的任职资格时间从2008年10月起计算;谢文全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2008年11月起计算;王子昕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2009年4月起计算,其余33位同志任职资格从2008年12月起计算。有关单位可依据聘任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附件: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信息一览表。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