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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我院工人技师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3-30 14:51:54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工考〔2009〕3号)、《关于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工考〔2009〕2号)和信阳市人事局《关于2009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信人工考〔2009〕l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09年工人技师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考核范围

1、技师考核对象为经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证书的在职在岗技术工人。2009年技师考核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技师设置工种目录范围内,选择医疗器械维修员等154个工种进行(见附件1)。

2、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和2009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技师考核范围、2009年10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再列入技术等级考核范围。

(二)申报技师资格考核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证书并在同工种高级工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从事本工种的时间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

3、技工学校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毕业。对具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高级工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三)申报技术等级考核应具备以下条件

1、除政策性安置和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以外,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应逐级申报技术等级考核,不得越级申报。

政策性安置和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按照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工考[2006]16号)关于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时间的规定,一次性确定申报技术等级进行考核,以后应逐级考核。

2、获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自愿参加升级考核。

(1)2004年9月30日前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2)2004年9月30日前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3、2009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的技术工人,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四)破格申报技师或技术等级考核的条件

1、对于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证书后,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技术革新和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及其以上成果证书或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10名的工人,可提前2年申报上一技术等级考核,提前3年申报技师考核。技术成果为多人共同完成的,应为主要完成者。

2、取得厅(市)级成果证书或在厅(市)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可提前1年申报技师考核。

3、对荣获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仍按省人事厅豫人工考〔2008〕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现为初级工的,可免予考核,直接晋升中级工。现为中级工的,可免予考核,直接晋升高级工。

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从事本工种的时间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

二、报名、考试及培训

(一)报名要求

1、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技师)考核报考申请表》(附件2下载),4月1日前交到人事处劳资科(综合行政楼429房间),同时上交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背面签写姓名)、相关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证书、科技成果证书、技术比赛奖状等)原件和相关费用(报名费、培训费及教材费(价目表见附件3))等。

2、4月2日下午,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到人事处劳资科领取信息卡。

3、4月3日上午,劳资科汇总申请人员信息,上报给信阳市人事局。

(二)考点设置

技师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的考点设在信阳市(县以下不设考点),对于报名人数较少的工种,由省工考中心统一安排,相对集中设置考点。技术等级考核的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考点本着为工人提供方便、减少费用的原则,分别设在县(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在地。

(三)考场编排

考场设置为标准考场和非标准考场。标准考场为30人,不足30人为非标准考场。考场座位按8行4列摆放。考场编排按同工种同考场的原则进行编排。对于人数较少的工种,仍按同工种编排考场。若干非标准考场合并在一个教室,但合并后人数不超过30人。考试结束后试卷仍按非标准考场分别装订密封。

(四)技术业务水平培训

按照省人事厅要求,技师培训由省辖市组织实施,县(区)及扩权县(市)不设培训点。技术等级的培训按照“相对集中、方便工人、节约费用、保证效果”的原则,在市直和各县(区)就近设立。

培训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技师培训时间一般为18天,每天不少于8学时,其中技能培训不少于8天,由市工考办统一安排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培训时间一般为15天,每天不少于8学时,其中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分别由市、县(区)安排进行。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授课和业余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各县(区)人事局要认真筛选确定培训地点,报市工考办备案同意后,按省指定的培训教材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五)技术业务水平考核

1、考核标准和办法: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按国家和省明确的标准实施,采取定量计分的办法进行,分为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技术业务理论考试。

2、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1)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结合生产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等级标准对实际操作技能进行考核。考核方式采取实际技能操作的办法。

(2)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在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前进行。考核标准采取定量评分的办法,针对不同工种岗位特点,具体明确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

3、技术业务理论考试

(1)技术业务理论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技师考核理论考试由省工考中心统一命题制卷、统一安排考试时间、统一评卷。理论考试的基础知识试卷今年将实行答题卡答卷;技术等级考核理论考试,基础知识和39个专业知识试卷(见附件3)全省统一实行答题卡答卷,命题和印卷工作由省工考中心负责,其它专业工种的命题印卷由市工考办负责,全市实行统一评卷。

4、合格人员确定

(1)合格人员确定的原则:技师是以省辖市为单位(技术等级以市、县、区为单位),采取单科最低分数线和总分数排序相结合的办法,对同考点、同工种、同等级的参考人员实行合格率控制。

(2)评卷结束后,市工考办根据考试情况分县(区)制定单科合格线,结合总分排序确定中、初级工合格人员;高级工和技师合格人员由省工考中心确定。各单位根据下发的合格人员名单办理资格证书以及相关手续。

(六)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1、2009年3月19日至2009年4月13日,安排考核工作、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征订教材。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应及时到市工考中心领取报名信息卡。

2、4月13日至6月10日,各县(区)上报技术等级培训计划。

3、6月10日至8月30日,组织理论技能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4、8月30日前,各县(区)上报高、中、初级工实操考核成绩。

5、2009年9月初,全市统一组织理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6、2009年9月30日前组织评卷、登分。

三、工考费用

根据原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现改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考务费的通知》(豫计收费〔2001〕1612号)、 《河南省党政机关短期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2303号) 、《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豫财办综〔2008〕104号)、省工考中心《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核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工考〔2009〕2号)等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报名费、考务费及证书费每人65元 ;技师报名费、考务费每人60元;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培训费、考核评审费分别为每人415元、315元、272元、225元。

附件:

1.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2009年技师考核工种目录及工种代码

2.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技师)考核报考申请表

3.2009年工考培训教材价目表

4.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报名信息卡填涂说明

5.汉字区位码

6.信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代码表

7.信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种代码表

8.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技师)考核报考申请汇总表

人 事 处

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