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信院字[2008]12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今年起,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采取项目申报评审的方式予以资助,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 申报对象:我校2009年引进和委托培养毕业回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 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请参见《信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见附件)。
3.请相关单位于2009年10月10日前将《信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人事科,同时报送申请书的电子材料,电话81755,信箱:rsc1755@163.com。
附:
1. 信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2. 信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
人事处
200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