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2009年度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推荐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09]540号)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豫高教[2004]240号)的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1、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2、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教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4、业务水平较高。在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积极参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等领域的探索与实践,并在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同学科领域专家公认的创新性成绩,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著作或在技术开发、科研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的科技成果。5、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获资助后拟开展的研究项目有创新性构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校级重点学科的骨干教师和承担有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所在学科的骨干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在此次申报之列。二、推荐办法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本次推荐名额为5人,实行限额申报。
申请人填报《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各学院(部)根据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向学校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等全面考评后确定资助对象推荐人选。
三、材料整理要求和报送时间 (一)材料整理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各有关单位将推荐材料于2009年9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此通知。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2、申请材料整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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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