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社厅《关于201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0]1号)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4月16日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交到人事处劳资科(综合行政楼429室);
2、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请勿弄虚作假;
3、请登录信阳市人事政务信息网下载相关表格:http://www.xysrsj.gov.cn/html/xinwengonggao/gonggaoxinxi/2010/0406/7152.html
劳资科
2010年4月13日
附:
关于201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工考[2010]1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制度,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充分调动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豫人工考[2009]1号)规定精神,现将201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与对象
(一)2010年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在农机驾驶员、药剂员、防疫员、妇幼保健员、体育场地工、农业试验工、食品检验工、汽车维修工、中式面点师、客房服务员和水文勘测工等工勤技能岗位中进行。
(二)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对象为获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满五年以上的在职工勤技能人员。
(三)200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评范围。
二、资格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报参加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身体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三)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证书,且在工勤技能岗位任技师满五年以上。
(四)技工学校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毕业。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符合本条第(五)款所列9项业绩中两项以上者,可适当放宽学历。
(五)任现岗位等级以来取得下列技能业绩一项以上。对技能业绩的有关具体要求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资格申报条件附则》(附件1)。
1、参与完成科技创新、技术革新项目,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科学技术奖励或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在有效名次内者。
2、在全国技能竞赛中获得前六名或在全省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者。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推广使用后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者。
4、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两项以上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通过省辖市(厅)级鉴定验收;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一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5、在省(部)级以上有影响的CN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两篇以上本专业水平较高的学术论文(独著或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发行一部以上本专业学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一万五千字以上),有关论文著作应公开发表一年以上。
6、操作技能精湛,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解决本岗位上关键性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指导和带领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业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颁发的科技荣誉称号。
7、在本工种岗位有精湛高超技艺、绝活、绝技,并在省(部)级以上举办的技术交流比赛节会上展演两次且获得前两名,或业绩成果被省(部)级以上单位使用两次以上。
8、因专业技能业绩特别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不含单项表彰)荣誉称号并保持荣誉者。
9、生产工作业绩突出,近五年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以上为优秀者。
三、报名资格审查
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实行个人自愿报名、单位考核推荐、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原则。
(一)报名推荐。符合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申报条件的工人,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对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业绩考核其中一项不合格者,不得推荐其参加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其申报材料,以适当形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应予以核实并作出处理。公示结束后,由单位推荐,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申报材料。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应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河南省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推荐表》(附件2)一式七份;
2、《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申报审批表》(附件3)一式七份;
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