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副高级以上人员需填写《信阳师范学院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为便于表格的填写、统计和报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校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统计时间
任现职以来(以首聘时间为准)。
三、填表说明
1.工作单位,指校内二级单位。
2.最高学历学位,均指已经取得,不含在读。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得时间和首聘时间,均指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上注明的时间。
4.教学工作情况栏目中的项目和获奖,均指厅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可包括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等。
5.科研工作情况栏目中的项目和获奖,指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和创新团队指厅级以上;论文指SCI、EI、ISTP、CSCD、CSSCI、AHCI、新华文摘、中国高校文摘、中文核心期刊等,限前两名,请在“收录”栏注明排名。
6.综合性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指厅级以上。
四、填报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通知和接收本单位人员提交的纸质和电子统计表。填表人和审核人要逐项核对所填内容,确保准确无误,并签字确认。
2.填报人要以“职称+个人姓名”命名填写好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情况统计表》电子表发至本部门指定的邮箱(由各部门自定),并同时上报纸质表格至本部门。
3.各部门汇总电子表后以“本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夹并打包,于10月20日前发至rsc1755@163.com邮箱,并同时上报纸质表格至综合办公楼428房间,联系电话81755。相关底稿请各单位留存,以备后用。
五、此次填报的基本信息和业绩成果情况将作为制定设岗分级方案的基本依据。
特此通知。
附:《信阳师范学院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
人事处
201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