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2〕2号)和《关于做好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2〕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申请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2.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或国家农业项目首席专家;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第一主持人;
4.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第一主持人;
5.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和重大项目第一主持人;
6.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第一主持人;
7.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8.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
9.“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0.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1.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12.长江学者;
13.中原学者;
14.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河南科技功臣;
15.体育行业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其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培训四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过奥运会冠亚军、集体项目获奥运会前三名的国家级教练员。
(二)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满12年,且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具备下列一个条件者;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满9年,且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具备下列二个条件者;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满6年,且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具备下列三个条件者,可以申请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子专题第一主持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第一主持人;
2.国家“863”计划课题第一主持人;
3.国家“973”计划项目子专题第一主持人;
4.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主任、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主任;
5.国家自然科学、软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主持人;
6.“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7.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8.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五),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
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10.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11.河南省优秀专家;
12.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13.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内公认的拔尖人才。
所获奖项及称号应与所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二、申报程序
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申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并向单位提交《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和相关材料;
二、单位审查。事业单位按照现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的8%控制数量,并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评议,经本单位公示后,按隶属关系推荐上报;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认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审核、公示、认定。
三、申报时间
我校受理个人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4日。
四、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
3.证明材料;
4.申报人主要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
五、申报地点
人事处人事科(综合办公楼428室)
实施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申报和确定政策性强,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慎推进,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
一、《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2〕2号)
二、《关于做好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2〕3号)
三、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
(因超链接和附件暂无法正常使用,上述文件请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http://www.ha.hrss.gov.cn/viewCmsCac.do?cacId=4aef140825e3728f01261be1c51101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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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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