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学校第二批校特聘教授聘期已满五年。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实施特聘教授岗位制度的暂行办法》(信院字[2002]058号),学校决定对第二批聘任的校特聘教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终期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按照《信阳师范学院特聘教授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信院字[2009]105号)的规定,由学校和相关学院按照以下方式共同组织特聘教授的终期考核:
(一)特聘教授对照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认真总结聘期内的履职情况及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情况,填写《信阳师范学院特聘教授任期(终期)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以下简称“总结报告”);
(二)特聘教授聘任学院组织本单位教师根据考核内容对特聘教授的工作进行测评。参加测评的教师不得少于10人,应涵盖高、中、初级各层次;
(三)特聘教授向学校特聘教授考核委员会汇报五年聘期内的履职情况及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情况,相关学院负责人向特聘教授考核委员会汇报五年来本单位对实施特聘教授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对本单位特聘教授工作的支持情况。特聘教授本人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相关学院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均采用PPT演示文稿形式进行汇报;
(四)特聘教授考核委员会按照聘任协议中的约定,针对特聘教授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五)特聘教授考核委员会根据特聘教授本人的汇报、提交的任期总结报告、答辩、群众测评结果以及学院支持措施的落实情况确定考核意见和考核等次。
二、考核材料报送内容及时间要求
(一)总结报告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
(二)特聘教授聘任学院对所属特聘教授岗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测评的相关材料;
(三)特聘教授本人及所属学院向考核委员会做工作汇报的PTT演示文稿电子版(请和总结报告电子版一同发送至rcgzbgs@126.com)。
请将以上纸质和电子材料于2013年3月22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三、其他
本次终期考核的考核期间为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岗位工作业绩请严格按照考核期间填写,考核期间之外取得的业绩不在本次考核之列。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特聘教授任期(终期)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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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处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