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提高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开展了2013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选拔工作。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院长办公会审定,李清飞等20位同志被确定为2013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对本单位受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制定详细的培养方案,填写《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方案》表(可在人事处主页“下载专栏”下载),于7月12日前报人事处备案,并按照《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培养方案的内容,切实做好本单位青年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培养及年度考核工作。
二、受资助培养的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内应切实按照《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
三、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培养经费的使用按《信阳师范学院人才培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2013年度)资助情况一览表(请点击右上角“附件”下载)
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