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学校第三批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三年资助期已满。根据《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信院字【2006】140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资助对象资助期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资助对象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当初制定的《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方案》,对资助对象资助期内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在《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相应栏目中签署明确考核意见。由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考核小组对资助对象资助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资助对象须制作PPT文稿向考核小组就资助期内的教学、科研及参与学科建设等情况作详细汇报(每位资助对象汇报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二、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请在人事处主页“下载专栏”下的“师资相关资料下载”中下载)1份。
2、考核表中所填业绩限于三年资助期内(2009年11月至2012年10月)取得,论文、著作原则上须注明“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字样。
3、考核表中需相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的栏目由人事处收集后统一办理。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3年4月19日前将考核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PPT汇报文稿发送至rcgzbgs@126.com)。
人 事 处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