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岗前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有效地提高新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使其具备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科学知识,增强教书育人的技能,适应我校教学科研工作发展的需要,学校定于暑期举办新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4年新录用的专任教师、学生辅导员和教学辅助人员,2013年新录用尚未参加岗前培训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基础课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学方法导论》、《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概论》;
2.专题讲座、实践技能、素质拓展等。
三、培训时间
2014年8月19日至29日。
四、培训形式
教师岗前培训采取专家集中授课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形式,由学校和受训人所在单位共同组织完成。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考试费和教材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六、培训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通知本单位培训对象参加学习。学校集中培训结束后,各单位务必继续加强对新教师的培训和培养,使他们尽快适应岗位工作。
2.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遵守岗前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遵守课堂纪律、考场纪律。原则上不予请假,因故必须请假时,病假要有医生证明,事假、公假要有所在单位证明,经批准方可。学员缺课时间累计超过培训总学时数1/3者,取消当年岗前培训资格。
3.培训结束时,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须参加下年度补考(补考费用自理,并补交原由学校支付的报名、培训及考试费用),考试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合格的教师,由学校颁发继续教育证书,记录培训课程成绩。岗前培训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之一。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
报名地点:人事处(综合办公楼4楼西);
联系电话:6391096;6391752。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
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