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对新进全日制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初聘职称的通知

时间:2014-06-23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完善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2006]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4年度职称工作安排实际,现就有关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初聘手续,具体事宜如下:

一、初聘对象

1、2014年8月18日以前入我校拟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且尚未办理初聘手续的全日制博士。

2、2014年8月18日以前派遣至我校且报到手续办妥,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或调入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且尚未办理初聘手续的全日制硕士。

二、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电子版为TXT文档,发送到rschzgb@126.com,纸质文档3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由所在教学单位或部门在“呈报单位考核审核意见”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填写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陆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

第二步:从“职称软件下载专区”的“职称管理软件”中下载“个人申报版”到个人电脑。

第三步:安装并打开“个人申报版”;点击“录入其他评价信息”按钮并按要求正确录入个人信息(“取得资格方式”选“初聘”;“申报级别”选“中级”或“助理级”;“申报人所属地市”选“省直”;“省辖市”填“省直”;“主管单位代码”填“19018”;“主管单位名称”填“河南省教育厅”;“单位代码”填“19018006”;“单位名称”填“信阳师范学院”,“外语等级证书”填“免考”);点击“上报申报信息”生成电子版。

2、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及20元用于办理资格证书、聘书的工本费。

三、接收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收齐以上材料于8月18日随单位岗前培训报名时一并到人事处办理手续。

四、要求

1、初聘人员须依据自身岗位选择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2、专职辅导员申请的初聘专业仅限于与所从事工作相同或相近专业

3、请各单位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交材料者将转入下一批次办理。

4、人事代理人员初聘手续的办理程序及要求咨询信阳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地址:信阳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8号窗口(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街和新十二街交叉口),咨询电话0376-6369869

人 事 处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