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学校第四批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三年资助期已满。根据《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信院字【2006】140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资助对象资助期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资助对象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当初制定的《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方案》,对资助对象资助期内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在《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相应栏目中签署明确考核意见。
学校将组织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对资助对象资助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资助对象须制作PPT文稿向学校考核小组就资助期内的教学、科研工作及参与学科建设等情况作详细汇报(每位资助对象汇报时长不超过5分钟)。PPT文稿中应结合任期目标(见附件),就是否完成资助期内工作任务逐项作出明确说明。
二、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
2.《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期内业绩一览表》(见附件)电子版1份。
3.考核表中所填业绩限三年资助期内(2011年6月至2014年6月)取得,论文、著作原则上须注明“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字样。科研成果需提交原件以供核查(通过科研成果查询系统可查询到的成果不需提交原件)。
4.考核表中需相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的栏目,请个人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4年6月13日前将考核材料报送人事处435办公室(PPT汇报文稿和资助期内业绩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rcgzbgs@126.com)。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目标》
2.《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
3.《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期内业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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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处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