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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第二届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5-27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信院字[2015]82号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大力加强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信院字【2012】51号),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和发动,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一、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二、评选名额

第二届学校教学名师的评选名额为5人。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受聘教授或副教授职务,且高等学校教学经历在10年以上。

(三)能积极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任务,近三年讲授基础或专业核心课程,年均授课时数不少于100学时;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的实践探索,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省内外同行中有影响,近三年来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2次以上。

(四)积极从事本专业领域的精品课程建设,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在本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中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五)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理念先进,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本学科领域公认的研究成果,学术造诣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违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3.违犯学校规章制度,发生过教学事故者,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者。

四、推荐名额

各单位限推荐1人。

五、推荐材料要求

1.《信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一式2份;

2.《信阳师范学院第二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综合情况一览表》(附件2)1份(电子版发送至rschszk@126.com);

3.被推荐人近五年来具有代表性的教学、科研论文、教材或专著,获得的校级以上教学、科研等奖励证书,反映被推荐人参与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材料装订成册,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论文需复印杂志封面、目录及全文,其他论文复印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教材或专著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反映被推荐人撰写字数的相关证明材料)。

4.被推荐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六、推荐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将推荐材料于6月12日送交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兰 洋;联系电话:6391752。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2.信阳师范学院第二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综合情况一览表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