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1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建设,中央党校从2015年开始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每年从高校招收100名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的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思政〔2015〕6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在职在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共党员;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各种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时提交认证证书);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高校招生体检相关规定;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3月1日后出生)。
三、学制及培养方式
1.学制为3年;
2.原则上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培养模式以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专业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锻炼相结合,提高学术研究能力与增强党性修养相结合;
3.集中在校脱产学习不少于1年半,并安排社会调研、教学实习等实践活动。
四、报考程序
报名参加考试的青年教师,须填写《信阳师范学院教师培训申请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报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报考手续。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青年教师报名。具体招生信息详见《中央党校理论人才培养计划博士招生简章》(网址:http://www.ccps.gov.cn/postgraduate/201503/t20150302_57992.html )。
人事处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