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2-19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教职工(不含校级干部),分为处级干部、科级及以下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工人三个层次,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考核,其中,处级干部由组织部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2014年8月以前报到的硕士研究生,年度考核与试用期考核同步进行,但须分别报送相关材料,8月以后报到的硕士研究生,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新调入人员的考核,由现工作单位进行,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调动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由学校派出脱产学习(培训)人员的考核,根据其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上半年批准退休的人员,不进行考核,下半年批准退休的人员,原则上进行考核;调任(聘任)到校内新工作单位的人员,到岗时间不超过半年的,由原单位考核,超过半年的,由现单位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要把职业道德(师德)表现作为考核的首要内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于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考核较差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和标准,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新进人员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优秀等次的名额按照处级干部、科级及以下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工人三个层次分别核算,各层次间不得相互占用,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严格控制在总人数(不含人事代理人员)的18%以内,不得超过所分配的名额数。  三、考核程序  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年度考核。考核要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进行,采取个人述职、群众评议与领导评定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的基本程序仍按《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结束后,应将考核结果进行及时反馈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力求做到准确、真实,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  四、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工作是实施奖惩、培训、续订聘用合同、辞退以及调整职务(职称)级别和工资等的重要依据,要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使其真正成为激励、引导教职工解放思想、争创一流业绩的有效手段。对于当年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可晋升一级薪级工资;对于当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不能晋升薪级工资;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同时,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信院字〔2014〕28号)文件精神,基本工作量没有完成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各单位要把奖励表彰工作与考核结果运用结合起来,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和产生,原则上从考核优秀人员中遴选。  五、时间安排  从2014年12月19日开始至2015年元月12日。请各考核单位于考核工作结束前将本单位考核工作总结、考核结果、教职工考核登记表等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综合办公楼428房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开展年度考核工作,以便学校进行审核、汇总和相关材料的报送。  附件:科级及以下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优秀名额分配表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

科级及以下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工人优秀名额分配表

 

单 位科级及以下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数优秀名额工人优秀

名额

传媒学院党总支60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党总支70
党群部门党总支50
大外部党支部50
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10
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90
后勤管理部门党总支11
后勤服务总公司党总支213
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110
经济学院党总支50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党总支70
教务科研部门党总支70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10
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80
历史文化学院党总支50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党总支10
马列部党支部30
美术学院党总支80
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81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总支100
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60
图书馆党支部62
体育学院党总支100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100
物理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110
网络信息与计算中心党支部30
文学院党总支90
校医院党支部20
行政管理部门党总支84
音乐学院党总支80
政法学院党总支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