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力度,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信院字[2015]132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信院字[2015]1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首批“南湖学者奖励计划”人选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
(一)南湖学者;
(二)“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资助对象。
二、遴选条件
(一)南湖学者遴选条件
1.品德优良,学风严谨,身体健康,具有专业理想抱负、团结协作精神及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理论基础扎实,学术素养优良。
2.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截至2015年1月1日, A类南湖学者候选人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 B类南湖学者候选人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
4.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保持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5.候选人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至今)的科研成果应符合下列业绩条件中的任意两项。如候选人业绩成果中某一项特别突出,经专家评审,达到业绩要求水平,可视为具备业绩条件:
(1)A类南湖学者
①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1项以上(限前2名);
②主持承担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国家级普通项目2项以上;
③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顶级期刊、理工类在本学科领域国际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
④获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限前5名);
⑤作为第一获奖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以上。
(2)B类南湖学者
①主持承担国家级普通项目1项以上;
②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顶级期刊、理工类在本学科领域国际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③作为第一获奖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以上;
④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5项以上。
(二)“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资助对象遴选条件
1.截至2015年1月1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2.A类青年项目候选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B类青年项目候选人须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素质过硬,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圆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优良(专职科研人员此项不做要求)。
4.科研业绩方面,A类青年项目候选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业绩,B类青年项目候选人须具备两项业绩中的一项:
(1)主持承担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
(2)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在我校规定的D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三、遴选程序
(一)南湖学者遴选程序
1.人员招聘。各单位可通过公开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面向国内外遴选优秀人才;学校在岗教师符合条件者应积极申报。
2.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在个人申报基础上,按照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对申报人员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初步考核,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人选。
3.同行专家评审。学校根据申报人的学科方向,聘请校外著名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审。
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人的业绩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聘任人员。
5.人选确定。通过学校评审的人员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6.学校聘任。学校与南湖学者签订聘任合同,颁发南湖学者聘书。
(二)“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资助对象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者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在个人申报基础上,按照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对申报人员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初步考核,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候选人。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议,对候选人的业绩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资助人员名单。
4.人选公示。评审通过的人选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
5.人选确定。异议期满,公示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入选青年项目的最终人选。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内容
1.南湖学者
(1)《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发送至rschszk@126.com。
(2)高水平论文的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及全文复印件一式3份,单独装订成册。申请A类南湖学者的提供5篇高水平论文全文复印件,申请B类南湖学者的提供2篇高水平论文全文复印件。
(3)其他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其他附件材料包括:
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②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学位应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报告;
③候选人任职资格证书,海外候选人应提供任职证明;
④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立项或结项证书、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证书、专利授权书等的复印件;
⑤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论文的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的复印件;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用情况,候选人应提供证明复印件。
提交材料时需携带上述复印件对应的原件以供查验。
2.“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资助对象
(1)《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发送至rschszk@126.com。
(2)《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候选人信息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rschszk@126.com。
(3)候选人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
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②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学位应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报告;
③候选人任职资格证书;
④推荐表中列举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或结项证书的复印件;
⑤推荐表中列举的发表在我校规定的D级以上期刊的代表性论文的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的复印件;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用情况,候选人应提供证明复印件。
提交材料时需携带上述复印件对应的原件以供查验(科研成果已经在科研部门登记,在成果查询系统能够查询的可不带原件)。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将按照以上要求整理好的每位候选人材料单独装袋,由各教学单位统一于11月12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431办公室)。
联 系 人:柏孟仁
咨询电话:0376—6391752,13939706561
电子邮箱:rschszk@126.com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推荐表》
2.《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申请书》
3.《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候选人信息统计表》
人 事 处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