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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专业技术人员初聘职称的通知

时间:2016-06-23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完善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2006]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职称工作安排实际,现就有关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初聘手续,具体事宜如下:

一、初聘对象

2015年8月18日以前派遣至我校且报到手续办妥,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由所在教学单位或部门在“呈报单位考核审核意见”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电子版为TXT文档,发送到rschzgb@126.com)。《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填写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陆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

第二步:从“职称软件下载专区”的“职称管理软件”中下载“个人申报版”到个人电脑。

第三步:安装并打开“个人申报版”;点击“录入其他评价信息”按钮并按要求正确录入个人信息(“取得资格方式”选“初聘”;“申报级别”选“助理级”;“申报人所属地市”选“省直”;“省辖市”填“省直”;“主管单位代码”填“19018”;“主管单位名称”填“河南省教育厅”;“单位代码”填“19018006”;“单位名称”填“信阳师范学院”,“外语等级证书”填“免考”)。

第四步:点击“上报申报信息”生成TXT电子版文档。

(二)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及20元工本费(用于办理资格证书、聘书)。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将以上纸质材料于6月30日17:00前交至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综合楼431办公室),电子版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柏孟仁,联系电话:0376-6391752。

四、其他要求

(一)初聘人员须依据自身岗位选择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二)专职辅导员申请的初聘专业仅限于与所从事工作相同或相近专业。

(三)请各单位按时提交材料,逾期者将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四)人事代理人员初聘手续的办理程序及要求请咨询信阳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地址:信阳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8号窗口(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街和新十二街交叉口),咨询电话0376-6369869。

人事处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