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403号)、《关于公布2013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名单的通知》(教高〔2013〕1030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993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13年度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资助期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入选2013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教师。
二、考核办法
1.资助对象按照当初提交的《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依据附件1要求,结合资助期内的具体工作,填写《考核报告》,并制作PPT汇报文稿向学校考核组就资助期内的科研业绩(项目完成情况)、教学业绩、师德师风、学科团队平台建设、社会服务等情况作详细汇报(每位资助对象汇报时长不超过5分钟),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2.所在单位对资助对象提交的资助期满考核材料进行公示,并根据考核材料对资助对象资助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形成书面考核报告,明确考核意见。
3.学校组织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专家考核组,对资助对象资助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三、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所在单位对资助对象出具的资助期满书面考核报告纸质版1份。
2.《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见附件2)纸质版1份。
3.《资助期内业绩一览表》(见附件3)纸质版1份。
4.资助对象资助期内业绩支撑材料1份,装订成册。支撑材料包括:
① 封面,用附件2考核报告封面;
②支撑材料目录(须用铅笔标注页码);
③资格证书清单及复印件(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④获奖证书清单及复印件;
⑤科研项目清单及复印件;
⑥论文清单及复印件,论文需提供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的复印件;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用情况,候选人应提供证明复印件;
⑦ 著作、专利等清单及复印件,著作需提供封面、扉页、目录。
5.业绩限三年资助期内取得,论文、著作等原则上须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字样。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报告、PPT汇报文稿、《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和资助期内业绩一览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rschszk@126.com。每个人的考核材料独立装袋,标注清楚:河南省2013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期满考核材料、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资助对象于12月19日将考核材料交至人事处431办公室。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391752。
附件:
1.《关于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
3.《资助期内业绩一览表》
人 事 处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