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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7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通知

时间:2017-05-15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大青年教师培养力度,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按照《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信院字[2006]140号)的相关规定,继续选拔优秀青年教师予以资助。现就做好2017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本年度拟选拔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20名,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名额见附件1。

二、选拔条件

1、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师,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担任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圆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优良。

4、科研水平在本学科青年教师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单位推荐

各单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按照《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2)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分配的申报名额,认真做好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初选工作,切实保证人选质量,把那些教学科研能力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上来。

已获得省、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和其他各类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的教师不再申报,满足“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条件的老师不再申报。

四、材料要求

1、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党政领导签字并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2、《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申请表》(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发送至rschszk@126.com,申请表中需相应职能部门审核盖章的栏目,请申请人提前到相应职能部门办理)。

3、申报人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5),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

4、申报人2014年以来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6),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5、申报人2014年以来主持或参与的科(教)研项目立项或结项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7),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项目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6、申报人2014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8),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型纸张)。其中3、4、5、6项装订成册,封面、目录见附件4,复印件均为A4纸单面复印,页码用铅笔在右下角标注。每位人选的申报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7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及联系电话。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并按时间及时报送材料。

五、材料受理与时间安排

受理地点:人事处431办公室。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391752。

受理时间:

2017年5月25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电子工程学院;

2017年5月25日下午: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

2017年5月26日上午: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旅游学院、商学院、体育学院;

2017年5月26日下午:教育科学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2017年5月27日上午: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大学外语部、网络信息与计算中心。

附件:

1、推荐名额一览表

2、《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3、《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申请表》

4、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样式)

5、资格、培训证书复印件清单(样式)

6、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样式)

7、项目复印件清单(样式)

8、著作、论文复印件清单(样式)

人事处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