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近期我省将开展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研究期满办理出站手续的留豫来豫非在职博士后人员(即我校引进的博士后人员)。
二、申报材料
填写《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费申报表》并打印,提交纸质材料2份及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2份,其他材料人事处统一提供。
三、其他事项
(一)请于2017年9月25日上午11:30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42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rsc1755@163.com。
(二)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各项资助申报、评审、审批程序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及时下发资助通知,并将资助结果在省人社厅网站“河南博士后”网页公布。
(三)联系电话:6391755
人事处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