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学校2014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三年资助期已满。根据《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信院字【2006】140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资助对象资助期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4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
二、考核方式
1、资助对象须制作PPT文稿向学校考核小组就资助期内的教学、科研工作及参与学科建设等情况作详细汇报。PPT文稿中应结合任期目标(见附件2),就是否完成资助期内工作任务逐项作出明确说明。每位考核对象汇报时长不超过5分钟。
2、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当初制定的《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方案》,对资助对象资助期内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在《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相应栏目中签署明确考核意见。
3、学校将组织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对资助对象资助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结果。具体考核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1、《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见附件3)纸质版1份,考核表中所填业绩限三年资助期内(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取得,论文、著作等须注明“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字样。
2、考核对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6),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
3、考核对象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7),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4、考核对象主持或参与的科(教)研项目立项或结项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8),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项目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5、考核对象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9),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A4型纸张打印或复印。其中6、7、8、9项装订成册,封面及目录见附件5,复印件均为A4纸单面复印,页码用铅笔在右下角标注。每位考核对象的申报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4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期满考核材料”字样,并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审核材料,并按时间及时提交材料。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7年6月15、16日将考核材料交至人事处431办公室(PPT汇报文稿、任期考核表电子版发送至rschszk@126.com)。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391752。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2、《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目标》
3、《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
4、《考核人员名单》
5、考核材料封面及目录(样式)
6、资格、培训证书复印件清单(样式)
7、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样式)
8、项目复印件清单(样式)
9、著作、论文复印件清单(样式)
人事处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