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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19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推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二、推荐名额

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名,各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中组部“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中原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等入选者可不占指标推荐。

获得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四、数据采集与材料整理要求

1、此次选拔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http://dtr.haedu.cn)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各单位推荐人选在3月20日-31日,登陆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打印《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待学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再行提交。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每人一式2份,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正反双面打印和复印)。

3、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领导签字并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4、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1套。

5、推荐人选2013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6、推荐人选2013年以来主持或参与的科(教)研项目立项或结项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复印件按项目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7、2013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型纸张)。其中4、5、6、7项装订成册,封面、目录见附件,复印件均为单面复印,页码用铅笔在右下角标注。每位人选的申报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8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及联系电话。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附件1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并按时间安排报送材料。

五、材料受理与时间安排

受理地点:综合办公楼435办公室。

联 系 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391752。

受理时间:

2018年4月9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电子工程学院;

2018年4月9日下午: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8年4月10日上午: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旅游学院、商学院、体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2018年4月10日下午: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历史文化学院、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018年4月11日上午:教师教育学院、大学外语部、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网络信息与计算中心等。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样式)

3、资格、培训证书复印件清单(样式)

4、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样式)

5、项目复印件清单(样式)

6、著作、论文复印件清单(样式)

人事处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