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信院字〔2008〕128号)文件精神和2017年人才引进政策,2017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评审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7年引进和委培回校的博士研究生以及2016年未参加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评审人员。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
申报人员围绕所学专业自由选题,课题论证要突出创新性,并认真填写《信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评审
1.各二级单位(学院、部或中心)成立评审小组,接收、整理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确定评审结果,明确资助档次和金额,并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2.评审结果可分为A、B、C三个档次,三个档次经费总额不能超过学校核拨的总额。
3.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形成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包含评审小组成员构成、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等。2018年1月26日前将评审报告(纸质版一份,主要领导签字,单位加盖公章)送交至人事处42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1755@163.com。
4.评审专家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人数不少于3人。
5.申报人员应以PPT形式进行汇报。
三、经费核拨
(一)人事处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核拨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经费。
(二)经费核拨标准:
理工科单位经费总额=9万元×申报人数;文科单位经费总额=6万元×申报人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梁 刘伟 电话:6391755
附件:
信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
人事处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