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403号)和《关于公布201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通知》(教高〔2015〕37号)及《关于做好2014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1066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14年度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资助期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入选201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教师。
二、考核办法
1、资助对象按照当初提交的《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依据附件1要求,结合资助期内的具体工作,填写《考核报告》,制作PPT汇报文稿向学校考核小组就资助期内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情况作详细汇报(每位资助对象汇报时长不超过5分钟),《考核报告》和PPT汇报文稿电子版发至发至rschszk@126.com,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2、所在单位对资助对象提交的资助期满考核材料进行公示,并根据考核材料对资助对象资助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形成书面考核报告,明确考核意见。
3、学校组织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专家考核组,对资助对象资助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材料及要求
1、所在单位对资助对象出具的资助期满书面考核报告纸质版1份。
2、《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见附件2)纸质版1份。
3、资助对象资助期内考核材料1份(格式见附件2),装订成册。考核材料包括:
(1)封面;
(2)目录;
(3)资格证书清单及复印件(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
(4)获奖证书清单及复印件;
(5)著作、论文清单及复印件,著作需提供封面、扉页、目录,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的复印件,论文被SCI、EI、SSCI、CSSCI等收录,应提供收录证明复印件;
(6)科研项目清单及复印件。
4、业绩限三年资助期内取得,论文、著作等应署名为第一作者,且内容与项目研究相关,并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字样,每个人的考核材料独立装袋,并将考核材料封面贴在档案袋上。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资助对象于12月29日将考核材料交至人事处431办公室。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391752。
附件:1.《关于做好2014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
3.考核材料模板
人事处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