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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的通知

时间:2018-05-10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8〕10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3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含在外省市获得同类称号的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在职在岗的人员。在学校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列为遴选对象。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连续全职在豫工作3年以上;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医学、哲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条件中所列奖项、基金资助、称号、论文等均为通过基础研究获得):

(1)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国家自然科学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

(3)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3),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前2),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4)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排名前3),或二等奖(排名前2),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5)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任务或科技计划的主持人;

(6)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CI收录(一区3篇以上或一区2篇且一、二区累计6篇以上),或独立发表的论文被CSSCI收录6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SCI、A&HCI收录2篇以上。

三、推荐名额和程序

1.本次教育厅分配给我校推荐名额1人,各单位限推1人。

2.推荐单位按照遴选条件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选;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涉密人员可不公示)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推荐报告1份,需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书及附件3份。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附件材料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复印件;(8)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3.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3份。

4.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

5.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3份。

6.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上述有关材料电子版请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公示公告”专栏“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指南”下载。

申报材料务必于2018年5月15日交至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35办公室),电子数据随同推荐材料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391752。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