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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02 00:00:00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作者:秦乐阳阅读:

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8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147号)文件精神,经与信阳市教育局、浉河区教育局沟通协商,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8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材料以院(系)为单位由具体经办人统一报送。具体经办人提交材料时应出具本单位应届师范毕业生正式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学院工作组织安排情况,申请人员总数、各班级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及具体人数,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份。

2.申请人1寸免冠照片一张(与网报照片一致,备用于办证,背面用蓝色圆珠笔写上姓名、单位),由单位具体经办人收齐后暂存在院系。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院系公章,凭毕业证书复印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由单位具体经办人收齐后暂存在院系。

二、个人申请认定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下载pdf版附件并用A3纸自行正反面打印,手写无效),右上角用铅笔写上本人学号。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原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的成绩表(由所在教学单位提供,教学单位、教务处签章)原件一份。

三、申请认定材料整理要求

材料以班级(班级内申请不同类别的分别整理)为单位整理,以学院为单位由具体经办人统一交至人事处,具体要求如下:

1.应届师范毕业生将个人认定材料分为三类:第一类,《申请表》原件二份;第二类,从上到下依次为身份证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成绩表原件(用铅笔标记出心理学、教育学、学科教学论、教育实习等课程成绩)、《品德表》原件、《体检表》原件,用订书机在左上角将这五张表订在一起;第三类,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2.班级负责人将本班申请相同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的学生的申请材料放在一起,分三套(袋)装(按学号从小到大依次排序):第一套(袋)为所有人员的《申请表》原件二份(每个人的折在一起),第二套(袋)为所有人员的第二类材料,第三套(袋)为所有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班级负责人首先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填写、打(复)印要求审核每个人的申请认定材料,其次按要求将班级内同类的所有材料汇总装袋,最后在档案袋上贴上材料明细,模板见附件1。

3.学院具体经办人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的标准审核班级负责人提交的材料,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学生修改,学院所有应届师范毕业生的申请认定材料收齐、审核、汇总完毕后按规定时间交至人事处。

正式提交的材料中,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

四、材料受理安排

2018年5月7日: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  

2018年5月8日: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5月9日: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

2018年5月10日: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8年5月11日:音乐与舞蹈学院、历史文化学院、体育学院、研究生。

受理地点:综合办公楼435办公室;  

联 系 人:秦乐阳;  

联系电话:6390359。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模板

人事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