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150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研究,拟确定李俊同志为我校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26日—3月30日。若有异议,请向纪委监察处和人事处反映。纪委监察处电话:6391076,人事处电话: 6391752。
人事处
2018年3月26日